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刘盛军等53宗海域完善审批确权、于敏等2宗海域使用权新确权、战宪金等89宗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宣奇山等37宗海域使用权变更申请、李永文等4宗海域使用权收回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和坐标详见附件,公示期7日。其中刘盛军等53宗海域完善审批确权的海域公示期结束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缴纳海域使用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海域。
如对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递交书面材料。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99-2号309室海洋科。电话:0411-87922637。
附件:1.刘盛军等53宗海域审批明细
2.于敏等2宗海域审批明细
3.战宪金等89宗审批明细
4.宣奇山等37宗海域审批明细
5.李永文等4宗收回海域明细
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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