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4-03-20

字体:[小]

金普新区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印发〈金普新区聚集人才十项重点政策(2.0)版〉及14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金普工委办发〔202231号),为有序做好新老政策衔接,现就开展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11(不含当日)之前引进的人才

202311(不含当日)之前在金普新区创业(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1年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工薪所得税。其中用人单位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要求其工商注册地和税收征管关系均在金普新区。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名校优才是指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和全球排名前200的海外高校(港澳台地区高校参照同一标准)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本年度受理2021-2022年毕业的毕业生,已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无需重复申报)。双一流大学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为准(附件一),学校和所学专业要同时符合条件(本次为新老政策接续,今后将不再受理新政策发布之前引进的人才,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时申请),二级学科请学校出具说明(附件二);全球排名200的海外高校参考国际上公认四大排名权威机构排名,具体包括:

1.美国的USNEWS大学排名;

2.英国的QS世界大学排名;

3.英国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

4.中国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博士、硕士、学士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发放补贴期间,名校优才需按约履行劳动(聘用)合同,如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则停发剩余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与安家费补贴不能重复兼得。

(三)申报材料

1.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表1.0(附件三);

2.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护照只适用海外人才);

3.国内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提供毕业证、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证明、权威机构的排名证明(如网站截图等);

4.劳动(聘用)合同书,公务员提供录用、调任或转任审批手续;

5.在所属单位近6个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系统查询打印,个税证明仅限外籍人员)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企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书);

7.企业单位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或近期完税证明(需体现出企业税收征管关系在金普新区的内容)

8.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1.0(附件四)。

202311日(含当日)之后引进的人才

202311日(含当日)之后在金普新区创业(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与金普新区企事业单位签订不少于1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依法连续缴纳12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工薪所得税。其中用人单位为企业的,要求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收征管关系均在金普新区。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名校优才是指根据金普新区产业和发展要求设定的《金普新区名校引才目录》(附件五)中的高校毕业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和全球排名前200名的海外高校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此次受理2021-2022年毕业的毕业生,已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无需重复申报,本次为最后一次受理2021年毕业的毕业生,今后将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时申请)。全球排名前200名海外高校参考国际上公认四大排名权威机构排名,具体包括:

1.美国的USNEWS大学排名;

2.英国的QS世界大学排名;

3.英国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

4.中国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申请人在申请和发放时限内需在金普新区企事业用人单位就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或在金普新区自主创业,均为在职状态,如在金普新区社保停止则停发剩余生活补贴。

对于申请人在申请补贴后离开金普新区,中间保险在金普新区有中断,后又重新在金普新区就业和缴纳社保的,需重新申报,重新计算缴纳社保时长,需按首次领取比例领取补贴,生活补贴与安家费补贴不能重复兼得。

对于金普新区急需的教育、卫生人才可同等享受名校优才生活补贴。其中,卫生急需人才(仅公办医疗机构)在《金普新区名校引才目录》中涉及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述中医药类三所大学仅限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的毕业生,均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到金普新区涉农街道医院、卫生院工作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不限院校范围。

(二)补贴标准

名校优才来金普新区就业创业,给予生活支持。支持标准按照博士、硕士、学士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生活支持,原则上分3年发放,发放比例依次为2:3:5,每人最多累计领取3次。

(三)申报材料

1.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表2.0(附件六);

2.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护照只适用海外人才);

3.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提供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证明以及权威机构的排名证明(如网站截图等);

4.劳动(聘用)合同;

5.在所属单位近12个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系统查询打印,个税证明仅限外籍人员);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企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书);

7.企业单位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或近期完税证明(需体现出企业税收征管关系在金普新区的内容);

8.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2.0(附件七)。

三、受理方式

1.所有申报材料都须单位通过金普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上传提交(http://policyreport.dljp.gov.cn:34128/kfqjbfs),材料1-7需用原件扫描成PDF,材料8需提供可编辑的excel文档,上传提交平台。

2.每个企业只需上传一次材料即可,请勿重复多次申报,在后续审核工作中,如需申报人配合审核部门提供相关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材料的,请申报人积极配合。

四、有关要求

1.申请人在金普新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首月应在毕业后2年内。

2.申请日期认定。以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时间为准。

3.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时间以周年计算。

4.对于在规定申报时限内未申报的人员,过期不再受理。本次为新老政策接续,今后将不再受理新政策发布之前引进的人才,也不再受理20212021之前毕业的毕业生,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时申请。

5.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伪造申报材料、隐瞒违规行为骗取相关资金的个人和单位,除责令立即纠正、停拨、追回相应资金外,将通报有关部门,取消相应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4320日至202442,请各拟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申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濛

电话:87658509

 

附件:   1.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下属专业说明

3.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表1.0

4.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1.0

5.金普新区名校引才目录

6.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表2.0

7.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2.0

 

附件: 附件一:“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docx

附件: 附件二:下属专业说明.doc

附件: 附件三: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表1.0.docx

附件: 附件四: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1.0.xlsx

附件: 附件五:金普新区名校引才目录.docx

附件: 附件六: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表2.0.docx

附件: 附件七: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2.0.xlsx

责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