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街道,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相关工作,根据大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大连市2020年度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功能区、街道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自愿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由区内企业生产的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被我市相关机构或个人采购并投入实际运营的,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对生产企业予以补助。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及申报材料详见 《大连市2020年度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周期
申报专项资金补助的氢能源交通工具须满足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交付使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请申报企业于2021年 9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带PDF电子版)报送至新区发改局工业产业政策规划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孙宏起,电话:87576083,邮箱:459933856@qq.com。
(二)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的清单明细进行排序胶装成册,并编制材料清单目录;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并整理好原件备查。
(附件请到swjcyc@126.com邮箱,密码a87576083下载或者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s://www.dljp.gov.cn/“公示公告”中查看下载)
附件:1.大连市2020年度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2.大连市2020年度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3.大连市2020年度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信息明细表
4.申报主体对资金申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大连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22日
附件: 附件12020年大连市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 附件2:大连市2020年度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 附件3:大连市2020年度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信息明细表.xlsx
附件: 附件4申报(运营)主体对项目申报书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docx
责编: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