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相关人才政策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根据政策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大连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包括在金普新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申请住房保障资格认定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提供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
3.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金普新区没有产权住房 (含公寓);
5.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发放补贴意见。
三、所需材料
1.大连(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
2.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护照只适用海外人才);
3.毕业证书(国内证书需要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书(扫描件只提供合同有效日期页即可);
5.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系统查询打印);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7.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
8.大连( 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申请汇总表(2019年)。
其中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只需提供前三项材料即可。
四、受理方式
1、网上预审。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按照所需要材料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按照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材料报送指定电子邮箱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审(其中汇总表还需要单独发送一份可编辑的文档)。
2、现场核验。网上预审合格后,工作人员通过报送电子邮箱回复合格的预审意见。本人或用人单位收到回复邮件后,持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核验。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23日。
受理地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60号,人才广场二楼3、4号窗口
材料报送邮箱:jprcrd@163.com
联系电话:65891587(人才认定);87693467(住房保障)
四、有关说明
1.为保证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建议尽量由所在单位统一进行申报。
2.预审材料必须按照第三项要求的所需材料顺序进行排列扫描。其中单位报送的,请将每一个人的材料单独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以个人姓名作为文件名,汇总表需要单独扫描并报送可编辑文件,将以上三类文件压缩成压缩包报送,压缩包文件名为单位全称并加括号注明申报人数(如大连金普新区绿水青山有限公司(10));个人申报的,请将除汇总表外其他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并以个人姓名作为文件名,汇总表单独扫描并报送可编辑文件,将三个文件压缩成压缩包报送,压缩包文件名为单位全称加括号注明个人姓名(如大连金普新区绿水青山有限公司(张三))。
3.本次资格审查系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请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的初审查验,通过后还需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住房查验和确定住房保障计划指标。初审相关结果,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金普人才”,或登录大连金普新区网站(www.dda.gov.cn)了解。
4.2013年7月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认定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大连( 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
2. 大连( 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申请汇总表(2019年)
3.填表须知
4.大连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方式和补贴标准
大连金普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2019年7月3日
附件: 大连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核准表(各地区使用).doc
附件: 大连(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申请汇总表(2019年定稿).xlsx
附件: 填表须知.docx
附件: 大连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方式和补贴标准.docx
责编: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