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和盘活已供土地资源,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拉动固定资产投资,解决新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历史遗留问题多、盘活难度大等问题,我局在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有关意见、借鉴其它城市实践经验、咨询法律顾问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以用为先”的大原则,起草了《大连金普新区关于盘活闲置土地和促进未按期开竣工地块尽快履约投产的十一条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十一条意见”)。
为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十一条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反馈同时请留下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6日。通信地址: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金普新区马桥子街道华堂大厦)313室,联系人:贾梦姝,联系电话:87611220。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大连金普新区关于盘活闲置土地和促进未按期开竣工地块尽快履约投产的十一条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 大连金普新区关于盘活闲置土地和促进未按期开竣工地块尽快履约投产的十一条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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