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城市更新相关工作举措,加快推进金普新区城市更新工作,根据新区管委会工作部署,我局起草了《大连金普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大连金普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jpzjjzhjhk@163.com,或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反馈同时请留下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9月3日。
通信地址:金普新区住建局(金普新区马桥子街道华堂大厦)511室,联系人:孙欣,联系电话:87552103。
附件:《大连金普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5日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关于《大连金普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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