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功能区城市管理、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等管理体制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普湾经济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体制方面
普湾经济区管委会、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关于城市管理、市政养护、公用事业方面的职权,保持现有管理体制不变,根据功能区发展需要随时赋权。
二、关于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管理体制方面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由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管并统筹负责,按照街道行政划分由属地街道执法队负责管理。
2.市容市貌、市政养护方面。按照“界限清晰、职责明确”的原则,保税区围网范围内、出口加工区、大窑湾港区、氢能产业园、亮甲店工业园区由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其余部分由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3.公用事业方面。供水、供热方面由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负责。燃气方面,在华润燃气、德泰港华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范围内的涉企燃气审批管理由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居民用户、九小场所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按现行模式由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负责。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