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5]98号)和《关于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配意见的函》(大农[2025]76号),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大连金普新区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现将方案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7月24日,如有异议,敬请告知。
联系人:曲磊 联系电话:0411-8787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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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普新区2025年度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 金普新区2025年度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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