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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普新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的公告

信息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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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推动新区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梯次帮扶培育,依据《辽宁省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实施意见》(辽市监发〔202410号),结合个体工商户分型结果,金普新区(含自贸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2024年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评选、入库等工作中,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与、择优选拔、公正公开的原则。凡是金普新区域内的“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详见附件1),符合金普新区“名特优新”分类标准的(详见附件2),均可自主申报

二、申报时限

即日起至20241130日。

三、申报途径

1.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需访问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自行申报(网址:https://mtyx.gtgsh.com/,系统支持微信和电脑网页两种方式)。选择个体工商户所在的省/市/区县后,查看相关要求,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系统。(详见附件3)

2.完成系统登录后,请在申报时间内进行填报,首先选择所要申报的分类(即“名”、“特”、“优”、“新”只能四选一),然后填写申请的相关材料,在申报期内提交材料等待审核。

3.查看资料的审核进度,如果材料被退回,系统会短信进行提醒,需登录系统完成材料的修改并重新提交进行审核;如果被驳回,则当期申请的结果没有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

四、帮扶措施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有效期为3年。政府部门将结合入库个体工商户特点,探索从政策制定、日常监管、税费减免、融资贷款、招工就业、政府补贴等方面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培育帮扶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不断发展壮大。

 

涉及申报过程中的问题,请咨询:

金普新区市场监管局 电话:0411-62898755

自贸区市场监管局   电话:0411-87547898

 

附件:1.金普新区(含自贸区)“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名单

       2.金普新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

       3.个体工商户申报手册

附件: 附件1:金普新区(含自贸区)“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名单.xlsx

附件: 附件2:金普新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pdf

附件: 附件3:个体工商户申报手册.pdf

责编: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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