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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普新区登沙河街道段家渔港用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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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普新区登沙河街道段家渔港用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核准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金普新区登沙河街道段家渔港用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核准决定。现将核准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10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核准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7672799      通讯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388号
附件:1. 关于《金普新区登沙河街道段家渔港用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准意见
      2.《金普新区登沙河街道段家渔港用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大连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关于金普新区登沙河街道段家渔港用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准意见.pdf

附件: 金普新区登沙河街道段家渔港用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附件: 核准公示.docx

责编: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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