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9月27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0]209号)(附件14:辽宁省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新区组织辖区内4家实施主体申建了仓储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竣工后,经验收符合扶持政策。根据要求,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实施主体有异议者,请及时与新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联系。联系电话:87673131 联系人:王忠宝
附件: 2020年金普新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结果情况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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