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体系,依据《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大金普管发〔2018〕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现开展2019年金普新区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注册地应在金普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孵化载体是指获得新区及以上部门认定的孵化器或者获得新区及以上部门备案的众创空间。
3.保税区和普湾经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本次项目申报不包含保税区、普湾经济区单位。
二、申报时间与受理地点
受理机关: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
材料报送地址:金普新区管委会西侧楼306室 科技创业科
联系人:曾建 联系电话:88530216
申报受理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4日
三、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新区项目的资格。
2.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为促进审核公开、公平、公正,拟支持事项清单等信息将通过金普新区门户网站公示,请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关注相关信息。
附件3:金普新区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
大连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19日
责编: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