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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金普新区2016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经费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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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试行办法》,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审核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并与市财政局、先导区管委会协商,最终确定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企业名单和补助经费额。
  鉴于目前新区财政管理体制现状,原金州新区企业报金普新区经济发展局受理(联系人:王经光 87631692,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99号501室);大连保税区企业报保税区经济发展与统计局受理(联系人:权威 87318017,地址:大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310);普湾经济区企业报普湾经济发展局受理(联系人:王黎明 85779330,地址:大连普湾经济区普湾广场1号)。
  享受2016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的单位,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将企业收据(辽宁省财政厅监制的专用收款收据,收据正面应加盖财务章,付款单位写大连金普新区经济发展局或大连保税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或大连普湾经济发展局,收据内容写2016年研发投入后补助;收据背面应注明开户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基本户>、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更名的应进行说明)和企业资金申请受理请示文件(附件2)呈报到相应单位受理。原金州新区企业还请将原金州新区2016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统计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173773854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收到资金后,应自觉接受和配合科技、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专款专用。相关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相关材料,以备核查。
  联系人:王经光,联系电话:87631692

  附件:1.金普新区2016年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支持计划明细表
     2.金普新区2016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请示(范本)
     3.原金州新区2016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统计表



                                 大连金普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8年11月5日

附件: 附件3.docx

附件: 附件2.docx

附件: 附件1.docx

责编: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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