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州新区促进品牌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大金管办发〔2011〕157号)精神,现组织申报2013-2015年度(原金州新区)品牌奖励资金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3-2015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级名牌产品或驰(著)名商标的企业(不含复评)。
二、申报材料
1.《金州新区2013-2015年度品牌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
2.各级工商或质监部门下发的品牌认定文件;
3.品牌证书原件、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年及上一年度税务完税证明。
5.企业法人代表签署对奖励资金申报内容及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上述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三、申报时限
2016年9月19日—9月29日
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金普新区商务局工业技术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联 系 人:王林 张惠
联系电话:87576097 87576087
大连金普新区商务局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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