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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州新区2015年度区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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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金州新区《关于印发金州新区科技创新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金科发〔2011〕7号)的精神,认真做好我区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现将2015年度金州新区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科技创新平台主要包括研发平台(产业化中试和技术)、载体平台(详见孵化器认定通知)和公共服务平台。平台要符合新区主要产业发展方向和领域,具体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新型平板显示等产业;关注和培育新材料、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其他新型技术产业。
  二、申报条件:
  ⒈科技创新平台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申请单位具备较好的研究、开发场地,具有较先进的仪器、设备。
  ⒉科技创新平台的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不低于50%。
  ⒊科技创新平台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有较强科技开发实力的依托单位,具备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⒋研发平台具有一定数额注册资金要求;在该技术领域有明显的技术优势,拥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具有雄厚的科研与开发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重大科研成果;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与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发展能力相适应的执业资格和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⒌公共服务平台具有公共服务职能,服务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咨询和各种专业技术水平,能围绕创新创业和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管理、技术等方面问题开展服务,有一定数额注册资金要求;有不少于5家的服务对象;有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并正常开展收费。
  三、申报材料:
  ⒈《金州新区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请表》。
  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证书。
  ⒊企业章程、财务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
  ⒋企业管理团队简介及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证明。
  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报告及可以使用的资产情况报告。
  ⒍近三年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
  ⒎近三年在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科技项目立项的有关材料。
  ⒏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
  ⒐平台设备投入的证明材料。
  10.服务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受理
  本年度区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工作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
  五、申报要求
  1.登录金州新区科技信息网(网址http://www.jznd.gov.cn/kjj/)下载相关资料,按要求填写《金州新区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请表》,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附件。
  2.所有申报单位将研发平台统一命名为“XX(企业简称)+XX(技术领域)+产业化(中试)平台或技术平台”。
  3.所有认定材料(包括附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按上述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在每份认定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4.在规定时间内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区科技局科技创新处。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 科技局613室
  联系人:孙伟贺
  联系电话: 0411-87690023

  附件: 金州新区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请表.doc

      金州新区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请表-公共服务平台.doc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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