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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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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920日至122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中共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123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巡视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权威解读进行了认真学习,全面准确把握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标准要求。

         二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反馈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根据整改工作需要,副组长由其他党组成员及专职委员担任;成员包括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是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清单。收到市委反馈意见后,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相关工作,着手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针对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不回避、不遮掩,做到切实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党组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

        五是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部署推进。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认领责任,落实分管部门的整改任务,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多次统筹调度,对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定期汇总更新每项巡察反馈问题进展和完成情况。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制度机制7个,坚持标本兼治,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照“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武装深度不够问题。一是制定我院2024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拓展学习领域,丰富学习内容;二是创新学习形式,以读书班形式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谈收获体会,坚持 “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开展结对互听互学;三是加强学法用法,采用个人自学和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成员围绕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定期学法。

2.针对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工作指引(试行)》并经院党组会研究通过,下发至各部门参照执行;二是推进司法公开范围更广泛,检察听证已覆盖“四大检察”,同时丰富听证案件类型;三是拓展公开听证网络直播案件范围,增强以案释法效果;四是在司法救助线索发掘上加大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发现、移送救助线索,帮助符合救助条件的被救助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社会帮扶。

(二)关于“对照新时代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的要求,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责任有欠缺”的整改情况

1.针对刑事检察监督存在短板问题。一是积极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系,发掘案源线索,扩大监督立案的渠道;二是综合利用侦协办平台、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主动发现公安机关遗漏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三是通过审查公安机关讯问录音录像,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审查刑事卷宗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发现侦查违法线索,依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

2. 针对民事检察监督缺乏力度问题。一是进一步提升民事裁判结果监督质效。为精准收集案件线索,第三检察部与控申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重点收集涉及劳动争议、民间借贷、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虚假诉讼案件线索;二是深化执行领域深层次监督,加强虚假执行案件排查力度。通过大数据模型发现虚假执行案件线索,经调查取证认定被执行人存在以虚假租赁合同对抗执行的行为,妨害司法秩序,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3.针对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足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协调,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定期通报工作机制,促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扩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领域。与开发区法院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在法院行政非诉执行阶段介入案件,成功促成4件涉就业领域案件和解,依法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社会保险费。

         4.针对公益诉讼监督质效不高问题。一是深入学习公益诉讼法定新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在整改期内办理多件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二是强化与刑检部门的案件沟通和移送,建立起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明确刑检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间的案件线索移送等相关流程和工作要求;三是依靠“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网格员等基层群众力量,加大日常走访调查力度,拓宽案件来源渠道。

5.针对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效果不佳问题。一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注重强化系统审查和全面审查,主动发现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线索;二是充实未检团队力量,设置专人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线索收集、评估及办理,为未成年人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三是依托办案强化司法保护联动,与辖区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拓展线索来源,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关于“对照精准服务振兴大连发展的要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有差距问题。一是提升数字监督模型研发进度和应用效果,整改期间另四个模型均已研发完成并取得实际成效;二是结合人员岗位调整情况,重新调整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三是制定2024年度本院数字检察工作规划,明确模型类型和业务领域、完成时间、部署应用等要求,切实提升模型质量。

  2.针对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充分发挥自贸区知识产权检察职能,整改期间共办理涉自贸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案件9件,取得良好办案效果;二是积极开展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整改期间办理的4件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并通过办案又衍生出4件知识产权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知识产权年度综合履职适用率达100%

3.针对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工作有欠缺问题。一是开展检察官进社区入网格工作,组织干部到企业实地走访、入企服务;二是结合办案,向涉案企业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检察建议,解决企业实际问题3件。

(四)关于“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有缺失”的整改情况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结合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警示教育大会要求,部署全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领域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三是进一步严格管理人员出国(境)审批程序,确保有效纳入监控范围。

         2.针对以案促改不到位问题。一是高频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人员处分情况等。在元旦春节、清明假期等关键时间节点下发廉政警示提醒通知,稳步推进节日期间廉政建设;二是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干警开展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查摆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意义,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制定《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专项督察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工作作风。

        3.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一是持续规范员额检察官职务序列管理,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相关程序,不断优化退额程序规范性;二是认真落实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各阶段业务办理效率。

        4.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管理规范执行工会报销手续;二是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对财务档案管理的认识,会计凭证严格按要求及时装订。

 5.针对涉案款项管理不合规问题。一是合规管理涉案款项,对涉案款项做到一案一账,每年年底对涉案款项进行核查;二是进一步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会计程序,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关于“对照贯彻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一是规范党组会议表决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成员逐一表决,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搞一言堂;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事件当事人严格回避;三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文件规定。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进展缓慢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做好人员选拔任用总体规划,待内设机构数量调整完成后,立即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启动内设机构正副职选任工作。

3.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严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明确支部委员工作职责,规范支部活动记录;二是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的督促检查,组织党员围绕巡察反馈的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党总支书记与各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各支部完成换届改选、委员补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      

(六)关于“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进一步把握巡察整改工作标准要求;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按照巡察反馈意见,重点围绕六个方面进行深刻查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职责摆进去;三是巡察反馈年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2023年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均报告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在服务大局中精准履职,保障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加大对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危害生产安全等犯罪打击力度。聚焦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贯彻落实市委关于非法违规占用海域、滩涂、岸线问题清理整顿工作部署和市院工作要求,综合发挥打击、保护、监督等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主动运用监督纠正、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办理涉民生案件。

(二)在全面提升中补齐短板,促进“四大检察”融合创新发展。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落实适时介入、案件会商、速裁程序适用等机制。突出刑事执行监督重点,依法对刑罚变更执行开展同步监督,深入推进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严格民事行政监督标准,重点加强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等监督,着力完善行刑反向衔接运行协作机制,以“质效优先”理念强化公益诉讼监督,突出办理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百千万”工程要求,最大程度减少信访风险。积极打造“辰星”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多举措助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

(三)在从严治检中夯实根基,促进素能提升和作风建设。将政治建设贯穿业务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建与业务同向发力,打造党建品牌,以党建激发干警工作活力。以“队伍素质提升年”为抓手,突出“专业化”“实战化”方向,通过案例讲评、庭审观摩考核、深化理论研究等措施,努力培养更多的业务骨干和理论研究人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612000;邮政信箱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168号;电子邮箱1952672993@qq.com

 

责编:开发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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