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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市金州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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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4月12日至6月11日,第一巡察组对金州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7日,巡察组向金州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区委巡察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整改建议,全盘接受,全面整改,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主动扛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领头羊”;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根据问题对号入座、认领责任、自我剖析;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坚持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全体党员干部不当局外人、旁观者,要求所有问题整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全部做到清仓见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企业群众的关切,兑现区营商局党组的承诺。
  (二)加强整改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四次会议,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反复研究整改任务方案,不断充实完善整改措施,围绕整改任务制定了督查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对重点难点整改事项进行分析研判,领导班子成员专人负责、专项跟进,加强对任务时间节点和重要整改环节的把握,保证整改任务按计划完成。
  (三)明确巡察整改目标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并在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区营商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所有问题细化分解为68项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主责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提高了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了整改任务方案的刚性约束力。整改期间,局党组以方案明确的既定目标为导向,全程严格对照台账清单整改,防止整改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结合任务推进情况,适时听取责任领导和主责处室汇报,分析研究评价整改效果,推动整改责任全面落实。
  (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抓整改,突出方案引领,突出统筹推进,突出关键环节,将强烈的问题导向、成果导向体现在巡察整改的全过程。巡察整改期间,共制定、修订各项制度举措12个,有力促进了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同时,认真对照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掌握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切实把责任明确到位,把措施落实到位,把问题解决到位,并加强整改工作监督,注重进行“回头看”,保证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营商局党组将区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四个方面12项35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至9月30日,12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按预定方案坚持长期推进,总体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不够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不紧密,距离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目标仍有差距。
  一是营商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新区政务服务事项实际网办率,截至目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由今年3月的19.01%提升至40%以上;二是推广服务对象使用大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好差评”渠道进行评价;三是金普新区“一窗受理”系统对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目前金普厅“好差评”实现全覆盖;四是打造“一窗受理”系统并投入使用,纳入事项528件,集成207个智能设备,实现办理事项颗粒化、信息汇集智能化、政务服务标准化既定目标,做到了“统一收件、按责转办、统一督办、统一出件、评价反馈”业务闭环;推出“2.0升级版”区级政务服务大厅,推动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有机结合,为服务对象提供在线查询、远程预约、在线申报、评价反馈等服务,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制定营商局“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明确4项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目前4项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为抓手,制定营商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举措,推动营商局全体工作人员践行服务宗旨,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高服务质效;三是已经研究通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四是于7月初组建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微信群,区级相关领导进群指导开展工作;五是及时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六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党组截至10月已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七是按照区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已上报前三季度意识形态研判工作报告和上半年工作总结。
  3.营商环境建设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不足。
  一是制定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宣传月活动,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其一系列政策措施;二是在全区通过设置宣传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聚焦解决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和堵点,大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开放形象”的浓厚氛围;三是对25个街道开展街道、村(社区)基本情况开展调研,梳理街道可办事项98项,社区(村)可办事项107项;四是指导街道、村(社区)线上开展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搭建,现已完成24个街道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事项认领以及金普新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信息采集工作;五是组织召开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发放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指引系列文件,指导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规范管理;六是聚焦企业关切,关注市场主体有关营商环境方面投诉建议,增加诉求中心12345平台和帮代办专区报送问题方式,2021年1-10月共受理诉求465件,拓宽报送问题线索渠道;七是建立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工作档案,2021年1-10月共受理17件,形成投诉问题台账,做到有依据可查并全部办结。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而不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树立不牢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
  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日常监督管理有漏洞。
  一是局党组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研究;二是局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督促分管科室严格履行党风廉政责任;三是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确保班子成员在履行分管领域工作的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步开展,在分管领域讲授廉政党课,班子成员已讲授党课4次;四是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做好谈话记录,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全面掌握分管领域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已结合民主生活会等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2次,并按要求上报新区纪工委;五是严格机关管理,建立机关干部考勤记录簿,重申考勤纪律,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工作日务必在上午8:30前和下午5:00后进行签到。
  5.调研不经常、考察不深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一是制定营商局调研考察工作计划,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聚焦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搜集企业群众诉求;二是建立调研考察报告审核研判制度,对调研的课题和形成的报告进行审核,为科学决策提供更加充分的社情民意资料和科学依据;三是及时制定营商局调研考察工作计划,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聚焦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搜集企业群众诉求;四是建立调研考察报告审核研判制度,对调研的课题和形成的报告进行审核,为科学决策提供更加充分的社情民意资料和科学依据;五是及时向各相关部门反馈2020年评价结果,新区管委会主要分管负责同志对18个指标逐项研判分析,各牵头单位对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时限以及对标先进地区的做法进行汇报,要求各单位要找准自身在评价指标中的定位,要根据职能细化责任分工,完善流程再造,切实对标先进提升新区营商环境。同时,于7月20日形成新区整改工作台账。
  6.为民服务意识树立不牢固,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强。
  一是加强“一件事一次办”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大厅公示系统宣传推广“一件事一次办”的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方式;二是在大厅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培训业务骨干熟练掌握“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流程开展工作,建立“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台账。目前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9件;三是深度实施“阳光窗口”赋能计划;四是聚力作风支撑,充分发挥“行风啄木鸟”净化功效;五是建立微信公众号维护专班,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科室长任副组长,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编发信息,提高发布信息的规范率;六是切实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每周更新一次公众号,及时准确在区委网站发布涉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的动态信息。
  (三)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发挥不明显,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彻底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
  7.党组领导责任履行不全面,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严格。
  一是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调查研究等方式,加强和规范学习管理;二是将理论学习内容和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深度融合,2021年已开展中心组学习5次,每次学习都能以学习指导工作,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学习检验工作,增强理论学习的实用性;三是修改、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记录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党内会议,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行政例会记录内容,指定专人记录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行政例会,切实做到记录全面完整,内容真实准确、重点突出、有详有略,会议记录本保存完整。
  8.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短板。
  一是建立组织生活会提醒制度,督促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及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二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对党建工作进行总结;三是2021年按照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工作安排,班子成员全部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四是局党组于2021年9月组织党支部书记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开展“三会一课”的规范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五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支部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六是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补充完善调整2020年新发展党员入党材料;七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经机关工委审核,2021年2名新发展党员全部按时成为预备党员。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织换届工作不严谨。
  一是机关党委及时约谈巡察反馈意见中存在问题的党支部书记,责令问题支部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建立党支部工作日常工作督查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各支部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立即解决问题;三是机关党委及时约谈巡察反馈意见中存在问题的党支部书记,责令问题支部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四是建立党支部工作日常工作督查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各支部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立即解决问题;五是局党组于2021年9月组织党支部书记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各支部学习《机关基层党组织常规工作操作规范》《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理论知识,保障党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六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下届选举做到环节不减少、程序不变通,及时将选举结果按照组织程序报送区直机关工委,规范支部换届。
  (四)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缺失,持续整改力度不强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
  10.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整改工作审核把关不严。
  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立行立改;二是按照巡察组工作要求,上述问题已实现立行立改,全部销号;三是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本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形成台账,跟踪督办;四是截止7月7日,对2018年巡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到位,做到100%销号;五是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立行立改;六是按照巡察组工作要求,上述问题已实现立行立改,全部销号;七是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本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形成台账,跟踪督办;八是截止7月7日,对2018年巡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到位,做到100%销号;九是按照巡察组工作要求,上述问题已实现立行立改,截止7月7日,对2018年巡察反馈《收支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彻底销号。
  11.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
  一是2021年3月至7月,在全区组织开展“我爱金普·我有话说”金点子评选活动,包含优化营商环境“妙招儿”和营商环境建设“找茬儿”活动两部分,在全区征集线索并向大连市推送40余条;二是组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走进企业进行调研,切实倾听企业群众建议,解决企业群众关切;三是按照巡察组工作要求,上述问题已实现立行立改,全部销号。截止2021年9月,金普行政服务公众号已发布6篇关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经验做法”相关文章;四是局党组于2021年9月组织党支部书记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开展“三会一课”的规范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五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支部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规范和严肃会议议事范围、会议程序;六是建立党支部工作日常工作督查检查制度,对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相关会议记录、党员学习笔记进行了监督检查。
  12.整改落实“抓长抓常”意识不强,长效机制建立不完善。
  一是按照巡察组工作要求,上述问题已实现立行立改,实现销号。金州政务服务大厅已于6月1日正式关闭,相关业务转至线上或金普大厅进行,目前运行正常;二是落实好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三是建立了领导班子日常谈心谈话工作提醒制度;四是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本次巡察工作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形成台账,跟踪督办;五是建立党支部工作日常工作督查检查制度,对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相关会议记录、党员学习笔记进行了监督检查;六是持续加强机关和窗口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两学两提升”教育培训、开设“店小二”课堂、召开窗口工作交流会,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储备和实践锻炼。
  三、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计划
  (一)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使“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党员群众内心深处扎根铸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明晰党组织政治定位,把党员带领好,把群众凝聚好,把各类组织团结好,把党的意志、党的主张转化为党员群众的思想自觉、行动力量。
  (二)不断深化整改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敢于面对矛盾、直面差距,积极主动想办法、解难题,抓实事、求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行为准则,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强化对党员干部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守住政治责任,树起道德标准,划清纪律“底线”,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让震慑持久。
  (三)不断加强建章立制。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的执行力,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了解掌握整改落实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巡察整改真正落实落地。
  (四)不断强化成果运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制定完善与我区营商环境建设相配套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迈向新台阶,为助力金普新区成为“排头尖兵”“跳高队长”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97号,邮政编码:116600;联系电话:0411-87935023;电子邮箱:jpysj2021@126.com。

责编: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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