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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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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至10月,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10日,区委巡察组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定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区委第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反馈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机关总支成员和各支部书记组成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组长负总责、领导小组各组员分兵把口、各负其责,整改办公室负责推进落实、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情况报告等工作的组织格局体系。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认真研究确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和整改时限。在整改过程中,领导小组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汇总整改进展情况,推动全院整改工作任务高标准落实。
    二、聚力巡察反馈问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温差’,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有欠缺”方面
    一是院党组制定了《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和《案件评查工作规则》,严格按办法和规则进行考核和评查。对2020年全年审判质量指标进行通报,审判质效得到了一定提升。
    二是修订完善《长期未结案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长期未结案件实行预警管理和专项调度;严格落实“分调裁审”工作机制,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办案效率;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深度应用,充分运用集中送达、视频调解、远程庭审等信息化措施,缩短办案周期。2020年,全院42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98件,居全市基层法院第四位。
    三是调整执行人员配置,增加执行力量;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并将执行完毕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重点执行指标纳入执行部门目标管理体系,每月进行通报;深入推进执行事务集约化管理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提高执行效率;充分运用拘留、限高、纳入失信等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均有所提升。
    2.在“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尚有不足”方面
    一是院党组将司法公开指标纳入员额法官绩效考核体系,每月对司法公开指标进行通报;制定《部门负责人管理考核办法》,对部门负责人实行审判管理百分制考核。裁判文书上网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三位,庭审直播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四位。
    二是设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采取社会购买方式,聘请协作人员,专门开展电子卷宗集中扫描工作,从源头提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的比例;邀请专业人员对扫描员和书记员进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培训,确保电子卷宗完整规范。目前,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均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三是与全域送达一体机设备供应商沟通,推动解决缺少“当事人回执”的技术短板问题,已于2021年2月修改完成;配备专门导诉人员,对当事人和律师进行宣传、引导,提高自助立案和查询一体机的使用率;对法官加强培训,编发《信息化功能指引手册》,法官均已掌握文书智能系统左看右写功能,智慧办案系统电子一键归档功能在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中均已使用。
    (二)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有表现,服务群众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3.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而不实”方面
    院党组于2021年1月,专题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学习了《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每季度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形势进行研判,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年度考核必报和必考内容。2020年底党组在听取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必报内容;在2020年年度考核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述职述廉必述内容。
    4.在“深入基层实地审判不够”方面
    院党组研究制定人民法庭深入一线提供司法服务机制,并明确专人负责督导落实。分管院领导和人民法庭法官走访街道并建立联系沟通,了解司法服务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了开展巡回审判和司法服务的工作计划。
    5.在“担当作为精神不足,为民服务意识欠缺”方面
    一是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化解矛盾纠纷挺在前面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做好诉前调解工作;认真落实“分调裁审”工作机制,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深度应用,最大限度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给干警带来的压力;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结合队伍实际和办案需要,对办案力量和分案办法进行了适度调整,努力调动一线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设置“最美奋斗者”“铁法官”谭彦和“全国优秀法官”、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夏明宇等干警身边先进典型的宣传专栏,并组织各支部积极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激发干警担当奉献热情;注重发挥“工、青、妇”等组织功能,充分发挥“背奶妈妈的小屋”“带娃上班专区”“心理疏导室”等设施作用,积极为全院干警协调办理“医疗互助”保障,不断加大关爱激励力度,激发工作活力,释放干事潜力。
    二是建立了判后答疑常态化工作机制,对照上级考评标准,将判后答疑率纳入考核评估指标,对判后答疑率进行提示和调度;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官判后答疑专用场所,为法官开展释法析理工作创造条件。
    三是结合落实省高院“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和新区 “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大讨论活动,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引导干警树牢司法为民意识,自觉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日常纪律作风督导检查,院领导随时对干警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审务督察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批评纠正。
    (三)关于“发挥党组织功能作用不充分,管党治党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6.在“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院党组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人员进行了约谈批评;党总支对学习不认真的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问题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日常检查制度和考核综合评价机制。2021年初,已按制度机制对各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党建工作基础不断得到夯实。
    7.在“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方面
    院党组组织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学习党章党规和严肃组织生活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确定了“集中党日”制度,为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提供保证;专题组织了支部书记、党务骨干培训,提升党务骨干队伍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制定了党建工作日常检查和考核综合评价办法,对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按制度机制进行了督察检查。
    8.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违规违纪行为仍有发生”方面
    院党组坚持常态化组织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干警廉洁从政意识;组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专题学习了《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则》,院负责同志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廉洁自律”主题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谈话,并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
    9.在“财务领域管控不严”方面
    院党组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财政部下发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等制度规定。积极与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请示,严格规范落实固定资产及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调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院工作上台阶、创一流
    下一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全院各项工作,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效果。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始终坚定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新区全面发展建设之中,确保中央、省市委和新区党工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我院不折不扣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常态整改,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继续紧盯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始终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久久为功,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需要长期坚持容易反弹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反复整改,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再反复出现;对已经整改彻底的问题,严防死守杜绝问题再次反弹;对新发现的问题发扬“马上办、办就办好”精神,坚决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手。
    三是强化标本兼治,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共识,持之以恒做到常抓不懈,不断巩固和升华此次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形成一套制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始终坚持健全制度机制,并严肃制度机制落实的刚性,切实使全院工作呈现“人按制度管、事按规定干、案按要求办”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全院司法审判质量和正规工作秩序。
    四是强化成果转化,促进全院建设勇创一流。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与我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全面提升,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用巡察整改成果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坚持用整改成果促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司法队伍;坚持用整改成果促进全院工作上台阶、创一流,全面推进审判精细化管理,扎实做好“一站式”诉讼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166号,邮政编码:116600;联系电话:0411-87936181;电子邮箱:kfqfayuan2021 @163.com。



                               中共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7月1日

责编:开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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