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1日至10月30日,第二巡察组对金州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7日,巡察组向金州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是通报巡察反馈信息。司法局党组收到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组织起草反馈通报稿,通过党内文件予以发布,包括反馈会议概况、区委巡察组向司法局领导班子反馈意见和司法局党组书记表态发言有关内容。司法局党组书记对通报稿的风险严格把关,及时听取巡察组对通报稿内容的建议,并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巡察组组长关于向领导班子的巡察反馈意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和巡察办负责同志讲话、司法局党组书记表态讲话,发至司法局机关支部。
二是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指示精神和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司法局党组通过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的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要求。认真学习区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把握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标准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时报送整改情况。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反馈后,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注重会议实际效果,不流于形式、走过场。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巡察发现问题,认真检视、主动认领,不回避、不遮掩,切实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民主生活会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和区委组织部同志列席。
四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意见,司法局党组为切实解决领导班子在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经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材料撰写等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纵深推进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标对表,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督促分管部门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协同推进整改落实。各科室切实履职尽责,主动认领,细化措施,强力推进整改,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解决问题到位。
五是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司法局党组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具体化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可量化、可检查、可回溯。整改工作方案报纪检监察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征求意见。根据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通过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整改工作专题会或调度会等形式,积极组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进程中的难点堵点,统筹各方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把巡察反馈问题逐个解决到位。党组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切实扛起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认领责任,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
司法局党组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既着力解决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也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工作、服务发展结合起来,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结合自身职责使命,举一反三、寻究根源,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严格执行。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司法局党组将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法律服务民生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坚决,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尤其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枫桥经验”的指示。拟上报《大连金普新区专职调解员招录请示》及制定《大连金普新区司法局矛盾纠纷一站式平台专班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培训,提高人民调解能力。2021年一季度借助我局司法工作会议组织各街道调解员进行培训;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学党史 办实事”大讲堂,全年以季度为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线上或线下培训,目前线上培训已进行一次。
二是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每月利用微信、微博平台发布普法内容,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每月保障三十条以上的发布数量。制定了《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在新媒体平台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围绕人民群众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进行以案释法。在三十里堡街道、复洲湾街道建立法治文化广场,下一步将在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真正把法律送到村民身边,目前已完成。
三是认真解读《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区司法所进行深入走访,实地调研并与街道积极沟通协调。海青司法所已上报省厅参评五星级司法所、三十里堡司法所参评四星级司法所,在司法所建设方面有所突破,以此带动全区司法所业务用房全面建设。目前已配齐司法所人员政法专项编,已制定司法所业务工作考评方案(试行)以此进行规范化管理,预计今年对我区司法所标识门楣进行全面更新。每年年末对司法所进行业务考核,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2.在“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协调各方能力不强”方面
一是针对行政应诉指导问题,司法局落实市区两级法院司法审查报告,印发《关于金普新区2019年度行政案件情况的报告》。建立健全应诉案件统计报备制度,组织对行政案件进行全面体检,作出《关于对2019年度行政败诉案件和2020年度前三季度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的报告》。加强观摩培训,组织参加市区两级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新闻发布会。探索编制行政应诉工作指南。
二是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提高律师队伍政治意识,通过发动律师代表处作用,加强律师行业内自治。将我区律师代表处换届选举工作提上日程。加强重点案件事前沟通管理,规范涉黑涉恶重点案件报备台账。
三是依据《大连金普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方案》,对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应平台的运转方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二)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依然存在,制度建设与执行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工作推进走形式,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力度不足”方面
一是认真学习各单位的主要职责,了解各单位的执法范围,制定印发《2021年金普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下一步根据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新区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二是认真学习了解各单位的普法范围,向各单位征求“八五”普法建议和意见,确保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起草工作。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国家、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印发后,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新区“八五”普法规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单位职责。
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队到新区公证处就重点工程建设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公证宣传、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进行调研;到瓦房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司法所调研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第一手资料问题;到自贸区调研法治政府建设问题,到友谊街道兴民村、拥政街道调研换届选举问题及社区矫正工作履行情况。局领导开展调研时,全面、系统、扎实、到位,防止走过场现象发生,对调研结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2.在“作风转变不到位,履职尽责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制定了《2021年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和社区矫正考核方案,重点围绕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日常监管教育、报到、解除、不批准处境报备等方面,提出社区矫正工作标准,从制度上、机制上、流程上全面规范;联合检察院,对辖区基层司法所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强化措施,补齐工作短板。积极利用网络宣传阵地,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惩戒力度,在社区矫正对象中形成强大震慑力。
二是发挥服务效能,每天安排律师值班,进驻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自媒体账号发布机制,制定《金普新区司法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试行)》加强审核管理,按时管理、运营、审核,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出现更新不及时问题。
3.在“制度建设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方面
一是修改制定《大连金普新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从财务管理原则、范围、流程等方面规范了审批额度、权限范围、报销流程等,特别是对班子成员报销手续予重点修改明确“局班子成员(副职)的报销手续由局长签字,局班子成员(正职)的报销手续由分管财务副局长签。”
二是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已制定司法所业务工作考评方案(试行),以年度为单位科学开展考核评估,推进司法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规范台账记录,详细记录行程信息,修订《金普新区司法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四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制度的落实,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反馈并及时处理,严格报销审核,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已经开始自上而下的固定资产自查工作。
(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一是按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清单,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把整改落实与党组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结合起来,与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结合起来,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特别是针对原司法所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情况,已组织全体司法所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局党支部。目前,司法局党支部人数由2019年6月的28名发展到现在的72名(退休党员9名)。今年3月份,局党组审议通过《中共大连金普新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全面加强司法局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根据《指导意见》经区机关工委批复将党支部改建为党总支部委员会,之后计划成立4个党支部,除机关支部外,通过分片成立3个联合党支部,加强对司法所管理,已安排三名班子副职分别到3个联合党支部中去,以局党组成员身份抓好所在支部党建和司法所的业务工作,通过党建引领推动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开展。
二是增加党建工作人员,加强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党支部加强对各项党务工作的学习,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全体党员切实做到“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任务落在实处”,切实将基础党建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务工作程序,定期开展各项检查督促工作。
三是规范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尤其是针对巡察整改中重点提出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重要环节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做好党建工作资料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归档、查阅、调取工作规范有序。
2.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彻底,党员日常管理有漏洞方面
一是严肃组织生活纪律,抓好工作细节。进一步强化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要做到专人负责、专题研究、专班推进,督促督导,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议记录,切实将基层党组织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情况、开展组织生活活动情况如实反映到工作记录中,形成档案资料,以促进各项党务工作规范开展,增强全体党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是完善组织建设,强化党员管理。以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为契机,统筹谋划全局党组织建设,形成更为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以保障全局党员干部的规范管理,完成新入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形成有组织、有纪律的机关党组织。
三是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将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为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党员对交纳党费的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会等时机进行思想教育,使每位党员深刻认识到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性的检验,进一步增强了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不实,廉政谈话开展不严格”方面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行之有效的党内生活制度,每半年至少专题分析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季度召开2次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压实分管领导责任落实。
三是提高认识,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运用“第一种形态”等谈话方式,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提高谈话质量和效果,从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下一步,司法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整改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对需要长期坚持推进事项,坚持一抓到底,整改措施常态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以政治整改为引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班子“一岗双责”,全面、深入、有效地抓好整改,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完成任务。
(二)巩固整改成果,深化整改成效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省、市、新区相关工作要求,把各项修订完善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彻底纠正存在的隐患问题,实现相关工作开展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不懈地抓好落实,巩固整改成效。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三)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注重风险预防,举一反三,对现有制度进行查缺补漏,堵塞风险漏洞。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二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局党组将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查漏补缺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长效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制度规范,做到令行禁止。
(四)更好履职尽责,奋力开创新局面
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更强,更好担负使命,更好履职尽责。始终坚持“两手抓”,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统筹好、结合好,勇于担当、务实重行、奋发有为。 推进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立足新时代,以新思想为引领,以更宽广的视野,谋划发展格局,优化司法行政发展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区经济、社会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819919;电子邮箱jpxqs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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