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第四巡察组对金州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10日,第四巡察组向金州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对法院在坚持党的领导、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上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院党组书记代表院党组在巡察意见反馈会上当场表态,虚心接受,立行立改。巡察意见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区委第四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同时通过办公平台内网向各党支部传达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精神,严格遵照执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动员部署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其他院级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组织实施、督办落实等工作。同时,研究制定《金州区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坚持以上率下,压实责任,院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靠前指挥,抓部署、抓协调、抓调度、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院级领导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整方案要求,积极认领任务,带头细化措施,带头贯彻落实,形成层级负责、分工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逐项对号认领,细化整改措施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分解整改措施,制定《金州法院党组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短时间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限时整改。整改过程中,多次组织召开院党组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号认领任务,逐项细化整改落实措施,不断提高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实效性。采取对账销号制度,坚持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不走过场、问题不反弹,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
坚持把反馈问题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统一起来,从深层次分析原因,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坚持整改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加大调度、督办力度,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及时提醒、纠正、通报、问责,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倒查制度漏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促进巡察整改成果长效化。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聚焦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金州法院党组和全院干警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不深入,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推进司法改革不够有力,落实重点工作使命感不强”方面
(1)关于“信息化建设成效不足,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在全市其他法院均完成的情况下相对落后”的问题。
加强对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施工监管、督办力度,目前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接待室、调解室、速裁法庭等已经投入使用,改变了以往诉讼服务、信访接待、执行办公条件简陋、场所分散、场地狭小等问题,功能更加齐全,设置更加规范,环境更加温馨舒适,司法服务更加便民利民亲民。
(2)关于“按照辽宁‘智慧法院’建设与应用成效评价考核要求,移动办案、移动执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等多个项目不达标,距离‘智慧法院’建设目标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形成党组副书记牵头主抓,各业务部门和办公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争取在年内提升审执工作质效,以达到“智慧法院”工作阶段性目标。
二是刑事案件均按照量刑规范化要求制作规范量刑表并附到卷宗中。
三是开通移动执行APP,推动执行信息化建设。2019年我院制定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试运行方案,明确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2020年以来不断优化执行队伍、改革工作模式,强化执行管理,确保执行权依法规范。目前,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良好。
四是抓好信息化应用管理和培训、系统维护等工作,及时组织调解员参加在线调解培训,第一季度互联网庭审数、在线立案数和音视频在线调解案件数量显著提高,全市法院74项指标通报中,我院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中并列第一。
(3)关于“执行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今年年初院长组织本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级领导、执行局局长、审判庭副庭长及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事务中心负责人,共同查找2020年质效指标弱项,分析原因,明确下一步执行工作措施,确保执行工作各项指标有所提升。
二是组织召开执行局全体干警工作会议,办案法官及助理进行集中学习、集中培训。针对2021年执行质效考核办法,认真解读,逐项分析,针对弱项指标和短板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要求做到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个月内结案。
三是加强对超期案件的督办力度,制定每日结案表,每个人的案件收、结案数量以及分时段超期案件数量在工作微信群进行日日提醒。
四是执行局召开金融案件专项工作推进会,对今年的涉金融专项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做到一个银行的案件相对固定专人专办,在首执过程中加快财产处置力度,缩短办案用时,提高案拍比,努力提升执行效率不高、实际执行到位率较低的短板。
(4)关于“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
一是金州区法院执行局召开金融案件专项工作推进会,辖区内的相关金融机构负责人悉数参会,会议对法院涉金融案件从立案审查、首执快结、提高案拍比等方面进行了研究部署,保证了金融机构与办案人之间的衔接问题,充分体现了配合联动,无缝衔接。
二是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题,与金州区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对“拒执罪”证据收集与审查,法律适用、材料移送等相关问题积极进行探讨,积极开展拒执罪移送工作。
2、在“以员额制为基石的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审判管理体制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弱化。”方面
(5)关于“员额法官后续梯队建设严重不足”的问题。
一是发布2021年公务员招录公告,拟招录7名公务员。
二是商调员额法官和具备员额法官条件的人,该项工作正在有续开展。
三是为积极引导新招录公务员迅速适应新环境,专注新岗位,以全新姿态、昂扬斗志全身心地投入法院工作,制定《新录用公务员培训方案》,对新入职人员完成培训工作。
(6)关于“分调裁工作未达预期目标”的问题。
一是立案庭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来化解纠纷。
二是安排专人负责诉调对接平台工作,加强立案窗口的分流能力,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
三是诉调法官主动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与规范,扩大音视频调解的范围,强化调解员音视频调解工作能力,制定调解员收入规范,将音视频调解与调解员收入挂钩,进一步加快音视频调解效率与质量。
四是积极与司法局沟通协调,建立律师诉前调解制度。按照各位特邀调解律师的特长选择案件进行调解,积极发挥律师在矛盾化解中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缓解法院审判压力,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7)关于“审限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院长亲自调度长期未结案件。与本院分管副院长、审判庭庭长一同针对长期未结案件,逐人逐案进行分析,一案一策,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长期未结案件。安排专人制作台账,定期督办长期未结案件。
二是严格审限审批管理,审限变动坚持逐级审查、层层把关,严禁任何非法定事由变更审限情形,严禁将审批权下放或将工作账号交由他人代为审批,因鉴定、中止等原因需要延长审限或扣除审限的,必须在事项出现后临近审限前提出申请,不得事后补录。
三是制定《开展“清积案、促结案”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积案清理工作,并对超8个月未结案件进行调度,已建立工作台账,加大积案评查力度。
(8)关于“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专业法官会议规则(试行)》已修订完善。截至目前,民事部类召开专业法官会议2次,刑事部类召开专业法官会议8次。
(9)关于“类案检索功能使用率低”的问题。
在新修订完善的《专业法官会议规则(试行)》中新增加类案检索规定,目前已有案件进行类案检索,同时严格要求各部门法官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使用类案检索功能。
(二)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4、在“落实党建责任制不严格,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方面。
(10)关于“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把党建内容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当中,待三定方案下来后,我院将对各支部重新进行调整。
二是已召开支部书记培训会,通报巡察整改反馈的党建方面的问题,督促支部书记结合本支部情况对号入座,认真整改。会上还对支部工作的规范化提出要求,以及对支部书记履行岗位职责进行培训。机关党委收取每月份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学习情况较之前有较大幅度提升。
三是2020年组织生活会已安排一个支部进行现场讲评,其他支部书记观摩学习,力求把组织生活会环节抓牢、规范化,从而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标准化程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务实管用的工作办法,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新区党工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常态化管理,巩固整改成果;对目前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用力,扎实做好后续各项工作,确保彻底整改到位,直至整改见到成效;对需要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主动和相关单位沟通解决;对尚需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加快进度、持续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效果。
(三)构建完善长效机制
以整改落实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的契机,深刻剖析根源,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构建科学有效管用好用的制度体系,确保整改不走过场、问题不反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的拓展运用,提升法院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信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民主街21号,邮政编码:116100,联系电话:0411-87786078;电子邮箱jfjgdw2020@163.com。
中共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7月6日
责编:金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