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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登沙河街道:倾情调解,为民解忧

信息时间::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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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登沙河司法所联合登沙河派出所、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成功调解了一起经济纠纷,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更避免了极端事件的发生。
       鲁某因购销合同纠纷,长期催款无果,不得已采取极端手段逼债,意图在企业厂房内自杀。派出所出警后制止了鲁某的行为,并联系登沙河司法所,希望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彻底解决矛盾,避免命案发生。
       登沙河司法所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了解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调解方案,组织派出所、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村民评理说事点共同参与调解。
       在调解现场,鲁某诉说为当地企业供货,但企业不予结算设备款,无奈之下她只能采取极端行为。企业代表则表示不予付款的理由是供货设备有问题。双方互不相让、情绪失控,爆发激烈争吵。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劝解双方稳定情绪,并分别进行劝说。对鲁某批评其极端方式解决问题的想法,强调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合法途径维权才是正道。对企业则阐明拖欠货款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并会对企业信誉产生影响。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在付款金额上达成了共识,但在付款方式上又产生了新的争执。对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又转变思路,分别与当事人深入交流,引导双方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积极为其出谋划策。这种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终于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已经把司法所工作人员当作朋友,愿意在原有的基础上做出妥协。最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沟通下,双方争执点越来越少,开始体谅对方的不易。
       为了早日解决问题,司法所决定联合派出所趁热打铁,当场签订协议书。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双方意思起草了协议书,在预备签订的时候,鲁某又出现顾虑,担心协议无法履行。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表示“签完协议并不意味着工作终止,我们还将监督协议的落实,如果协议不能按时履行,可以随时找我们继续沟通协调,我们将负责到底。”听完此话,鲁某立即在协议书上签字。至此,这起可能引发极端事件的纠纷圆满化解,鲁某握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声音哽咽,连连表示感谢;企业也为司法所勇于担当,助企化纠纷的行为表示称赞。
       长期以来,登沙河司法所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耐心调解为民纾困解忧,严防“小矛盾”转换为“大事件”。下一步,登沙河司法所将继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大人民调解力度,为平安金普、法治金普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责编:登沙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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