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部分优抚对象调标工作
信息时间::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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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须对满足规定条件的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6类优待补助人员进行调标。为保证调标工作精准、高效,7月29日起,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全体人员比对文件规定,认真审核须调标人员信息,仔细核算调标金额,确保7月末前全部完成各项前期工作。 8月5日上班后,街道专干第一时间通过 “一卡通”系统完成调补资金的发放。
街道专干本周上班第一天通过“一卡通”系统完成调补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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