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法治建设创造必要条件
按照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我局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将法治任务具体化、要点化;针对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督察反馈问题,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协调,带头解决问题,通过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创造工作条件,任务分工具体,责任压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二)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能
1.推行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编制并完善了“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和“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构建了职责定位清晰合理,职责体系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对两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2.全力推进申请事项“一窗受理”。在新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自然资源局服务窗口,集中受理我局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对窗口派驻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进一步梳理办理事项,明确办理条件、办理依据、申请材料,编制服务指南等,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继续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文件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对重大合同协议、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其中,对3个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时效性、实施主体等方面进行审理,并录入辽宁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同时,按照新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办公室要求,定期对涉及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和清理工作,营造自然资源领域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依据上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机关统一制定各类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样本,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加强事后公开。2023年度局在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双公示”信息750条。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局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设备,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执法过程,根据实际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
(3)推行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一是明确法治审核工作机构,由法规督察科负责我局法治审核工作。二是明确审核内容、流程。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法治审核的案件标准、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将法治审核书面意见入卷归档,未经法治审核通过的案卷,不得进行最终处罚。
2.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局针对执法人员开展政治学习及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和业务素质;组织全局44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学习强国”“法治教育网”等APP进行线上培训,并进行考试,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五)加大学法普法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研究部署、督促普法工作落实。局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的普法工作机制。
2.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领导带头,发挥头雁作用。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的第一议题,将宪法、党内法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等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3.认真落实年度《金普新区国家机关和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利用“爱鸟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宣传品,印制城区图、旅游图等,制作宣传展板,布置宣传展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等。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一)带头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组织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等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二)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督促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同志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的支撑作用,全力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等部门依法依规办事,全年未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等问题,有效推动了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带头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在会前学法环节,亲自对新《行政复议法》进行解读,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带头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遵法守法、依法行政能力、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新区自然资源领域的社会矛盾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多、案情复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压力仍然较大。二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应与时俱进,加强与社区、企业、学校等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拓展法治宣传渠道。三是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些执法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事关全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将紧密围绕全区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区法治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对自然资源领域发展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二要提升执法水平,切实加强法治学习。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施行时间不长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2024年将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提升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三要加强执法监督,持续提升执法效能。综合运用“技防+人防”监管模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卫片执法等专项整治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监管力度,做到监督检查经常化,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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