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居民自治水平,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大李家街道兴和园小区经过三个多月的筹备和推进,依法依规成立兴和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筹备工作,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现场了解群众关切。分管领导张占军副主任多次召开调度会,要求克服一切困难,迅速依法依规成立业主议事组织。筹备组一成立,就加班加点梳理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规范流程,发动社区物业一起梳理成立所需前期材料,利用公示栏、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在未能满足召开业主大会召开条件的情况下,主动转变思路,积极探索,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龙台社区居委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推进成立大李家街道首个业主议事组织,兴和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12月12日,兴和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首次会议在龙台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上,社区居委会主任郭晓敏同志宣布了兴和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同时宣读了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会议审议通过了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物业管理委员会正式开始履职。
会上社区代表王纪善说,物业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社区的生活环境,关系居民的幸福指数,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一定会大大提升兴和园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
居民代表孙先生说,兴和园小区作为动迁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很多,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将会推动解决很多业主急切关注的难题,作为业主代表我对兴和园小区下一步的物业管理工作充满期待。
兴和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街道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正规化、规范化的一个崭新阶段、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的完善和成熟,标志着各位业主有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从今以后,广大业主有了困难,有了矛盾、有了纠纷,甚至有了委屈,就有调解、诉求、解困的地方,有了可以依赖的组织、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将可以通过物业管理委员会,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障。
相信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一定能带领小区全体业主一起来监督、配合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的物业工作,使我们的小区安居环境让广大业主满意,不断地提升小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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