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国有企业参与新区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积极性,树立良好的政策导向机制,国资局于近期印发了《金普新区国有企业专项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引导国有企业通过做大“蛋糕”、创造增量价值,完善内部分配,实现有效激励。
制定科学合理的奖励机制,是新区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制度安排,对推动新区国企高质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建立国企专项奖励机制主要有三个亮点,一是设立目标导向,提高企业活力。科学合理奖励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可以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负责人、核心人才、企业骨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其最大效用。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企业员工之间的竞争,鼓舞士气,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使企业焕发生机和活力。二是增强企业凝聚力、战斗力。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能够实现企业员工自我价值,提升企业的向心力,同时也为企业人员的配置和晋升提供重要依据。通过奖励制度的导向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最大效用,激发国有企业内生活力,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鼓励国企要充分发挥在保障城市运转、支持城市升级更新、带动优势产业振兴、引领创新产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同时重点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有一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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