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再次启动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含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2.退役时由金州区安置办安置的退役士兵或退役时由开发区、保税区安置办安置的退役士兵;
3.退伍待安置期后到2018年12月之间社保有断缴的。
二、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5.安置介绍信或自谋职业审批表复印件;
6.解除合同证明复印件(与原安置单位解除合同的);
7.社保部门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
8.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低保人员需提供)。
三、办理时间
2021年11月2日开始,2021年11月30日结束,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请办理。
四、办理地点
大连金普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斯大林路378号)。
联系人:赵石刚 咨询电话:0411-88029202。
备 注:此前已完成补缴的不可以再次补缴。
大连金普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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