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李家街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辽宁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辽教发【2017】87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8】76号)精神,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辍学问题,促进义务教育逐步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为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入学,全面提高贫困群众受教育水平。到2023年,确保全街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10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义务教育九年巩固率达到99.6%,无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现象。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葛 颖 大李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赵淑娟 大李家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主任
兰关军 大李家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朱 娴 大李家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闫立国 大李家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人
吕玉民 大李家街道财政科负责人
王瑞财 大李家街道正明寺村书记
王寿奎 大李家街道石槽村书记
马连江 大李家街道大李家村书记
曹作敏 大李家街道城子村书记
李 栋 大李家街道新建村书记
南 极 大李家街道盘道村书记
李乾武 大李家街道太山村书记
牟福国 大李家街道大岭村书记
滕毓刚 大李家街道青云村书记
孙有理 大李家街道龙台社区主任
(二)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认真做好监控控辍。各村、社区负责落实控辍保学直接责任,一是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机制、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利用网格化管理摸清辖区内各学段人口信息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学生入学情况,定期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劝返失辍学生复学,并及时跟踪掌握在外就读学生信息,确保“一个都不能少”。三是密切关注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及时督促监护人按时送被监护人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精准施策,坚决打好控辍保学攻坚战
1.切实解决因早婚早育而辍学问题。各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和早婚早育的危害性,坚决防止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的现象。从实际出发,积极做好因早婚早育而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劝返复学工作,给予特殊关怀,保障接受义务教育。
2.切实解决因信教而辍学问题。严格落实宪法和法律相关规定,严禁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实施,坚决防止适龄儿童因信教而辍学。党建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宗教界的教育引导,争取宗教界的配合和支持。
3.坚决防止因疫辍学。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工作,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
4.坚决防止因贫辍学。要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作为重中之重,予以优先帮扶。
5.坚决防止因残辍学。加大对残疾学生的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
6、建立控辍保学排查网格,制定网格排查工作制度。定期(每年3月1日、九月1日前及每季度末)开展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排查及失学儿童家庭状况的登记造册,确保适龄儿童底数清、就学情况明,能及时发现失学儿童,及时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控辍保学,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是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各村(社区)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内容,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给予足够重视,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属地管理的各项法定职责,确保中央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全面落实依法控辍
加强法治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向社会和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的认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落实,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工作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所属责任,把控辍保学工作抓实抓好。
大李家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31日
责编:大李家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