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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迅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时间::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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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金普新区积极行动,迅速落实《通知》相关要求。
  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于《通知》下发一周内,先后组织召开了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暨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会议,转发了《通知》并制定下发了《金普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到“三个立即”:一是立即传达《通知》精神,及时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宣传,切实增强教师和家长对作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立即进行研读学习,要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专题学习,明确各项要求;三是立即做好全面落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强化措施,迅速整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落实。
  为加强学生作业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现向全区学生和家长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监督举报电话:0411—87673063,同时公布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的作业管理监督举报电话。









责编: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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