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修订并印发了《金普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强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管理、规范系统运行,适应机构改革后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和责任划分。
《办法》明确规定,金普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设在金普新区气象局,由金普新区气象局和金普新区应急管理局共同管理,金普新区管委会或其授权机构统一通过预警发布中心对外发布预警信息。气象局负责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应急管理局负责预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同时,该项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公共购买体系。
《办法》深度强调,要加强部门配合,依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立全区统一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并与上级系统互通互联,畅通发布渠道;要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做好相应类别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评估工作,准确完成与预警发布中心的对接工作;气象局要具体承担建设任务,充分利用有效技术手段,将预警信息快速、及时、准确地传播给社会公众。(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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