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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新区已有12家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完成备案
信息时间::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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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办运﹝2019﹞72号)的要求,大连市从2020年1月开始启动机动车维修备案工作。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部门在辽宁省运政网登记企业备案信息,建立备案档案,大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于每月1日定期向社会公示、更新。
截止2020年5月26日,在新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窗口申请并完成首次备案登记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共12家,其中一类企业2家,三类企业10家。
按照“老企业,老办法,新企业,新办法”的原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当前无需进行备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维修经营者到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备案。
责编: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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