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陆源污染治理。完成全区45条河流和46个水库入河排放口排查,累计排查排放口641个;开展入海河流污染治理,编制完成三十里河等10条中小河流水体达标方案。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同步启动黄海地区排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排污口立即进行整治。完成16个涉氮重点行业230余家固定污染源近3年含氮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工作。
二是开展海域污染治理。进行渤海海域海水养殖普查,目前辖区内共有海水养殖445户,其中有海域使用权证书的436户,已批准正在办理登记手续的9户。强化海洋监察执法,检查养殖用海项目450个次;完成海上养殖使用环保浮球等排查工作;完成辖区40余处渔港、自然港湾普查工作,编制金普新区渔港名录。同时,完成沿渤海岸线500米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推进渔港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全覆盖,对全区渔港现状进行摸底调查。
三是启动生态保护修复。将区内占用生态红线的违法围填海项目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并上报申请调整生态红线。严厉查处违规用海、非法采挖海砂行为,累计出动海监执法船、艇122艘次,执法人员830余人次,开展打击非法采挖海砂执法检查14次,未发现违法行为。推进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七顶山海域新时代、大李家海域迈童已通过农业农村部评审,获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启动普兰店湾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拟拆除堤坝长度约26千米,增加开放式海域面积500公顷,恢复自然岸线总长度7.5千米。
四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开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排查辖区内涉危化品、重金属、危险废物以及核电等重点风险企业,完成22家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辖区内各类风险企业全面落实主任责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完成108家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启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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