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客户来到城管执法局窗口办理户外广告牌匾业务。办理牌匾业务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以及一张A4彩色原貌实景图、两张彩色效果实景图。在窗口核对材料时,工作人员发现营业执照名称与效果图所做牌匾名称不一致。根据《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店面现场所设置的牌匾要与其注册登记名称一致。
鉴于此,工作人员向这位客户解释了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的原因,并给客户复印了一份市容管理条例,明确告知对方需要让总公司开一份授权书方可安装总公司的名称。但该客户不能理解,认为其营业执照名称是所安装牌匾名字的分公司,是可以直接安装总公司名称的,不依不饶地认为政策不合理,后逐渐在窗口对工作人员大喊大叫,肆意辱骂起来。窗口工作人员十分无奈,却只能咽下委屈、继续服务,面带微笑一遍一遍给客户解释着。后来,窗口负责人及时介入,将已然眼含泪水的窗口工作人员让进了办公室。
窗口负责人亲自与客户沟通,先是上网查阅了中国移动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的关系,并且就其公司实例,结合规定,为客户讲解,并和公司负责人进行情况说明,对方也解释了这个牌匾形式是总公司统一要求,对我们的要求也表示理解,承诺会尽快将授权手续传真过来。根据“容缺受理”的申请条件,城固执法局窗口当场办结,当事人也依照承诺,第二天将总公司传来的授权证明补上。
再次见到笑脸相迎的窗口工作人员,这位客户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面带羞愧地连连道歉,表示后悔之前的举动,并对城管执法局窗口耐心、诚心服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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