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7号)要求,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内设10个处,分别是: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城市管理处、公用事业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处、风景园林绿化处、市政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处。
我局收集整理了22项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律依据,制作了行政职权目录、绘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查找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公布了承办人、投诉电话,并将制作完成的行政职权目录、流程图、廉政风险点汇编成册,分发给局内各处及窗口,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合法性、真实性。我局还多次通过组织学习,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廉政意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分别就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公开与保密关系等专题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在行政权力运行中的规范意识,在思想上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要包括: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新区门户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及金州新区行政服务办公室城建局窗口、局机关一楼信息查阅触摸屏。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我局通过“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件及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件。
1、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政府规范性文件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动态类信息197条;并如期向社会公布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重要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推进财政预决算、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要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在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布80余条信息。
3、“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借助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日的统一活动,我局进行了广泛宣传,共发放政策咨询手册和宣传单500余份,现场受理和解答咨询70余人次,征集到群众建议和意见10条,解决实际问题5件,此活动得到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为了做好政务公开活动,我局还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板,并及时报送了活动方案和总结。
(二)办事公开网建设情况
2014年,本地区或本部门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在“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公布各类信息10条;本年度纳入办事网的处室4个,制定和下发办事网运行管理规则、考核办法。由兼职人员管理维护办事公开网。
(三)省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工作。全年共受理民心网政策咨询件10件,其中,被评为五星级以上10件,平均办件天数为5天,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群众政策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方面。
(四)信息上报情况
向省民心网上报信息3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精神,并在回应社会关切工作上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办事人员必须做到“办前有调查,办中有联系,办结有回访”,让每一位投诉人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我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积极主动发布政府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功能,积极拓展公众互动渠道。目前,我局已参与的公众互动渠道有:辽宁省民心网、大连市民意网、中国大连公众交流平台、政民互动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提高行政效率,打造服务型队伍,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用“五个载体”引领作风转变,通过“五进门”、“六个一”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深入社会,查摆问题,联系群众,主动服务。全年发放便民服务卡5000多份;选聘80名社会义务监督员为新区城市管理建言献策共计30件;开设城管官方微博、微信,并在窗口服务大厅、机关办公走廊设置“二维码”标识及触摸屏,方便群众了解城管局工作职责、业务办理程序等,有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大连市政府信息目录管理系统中受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件。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及原因分析
面对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对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应积极组织各单位参加各类各级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对《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意义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
八、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无。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