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牵引作用,加快“实力新区、活力新区、宜居新区、文化新区、幸福新区”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大金工委发〔2014〕6号)提出,金州新区将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和创新,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近日,金州新区印发了《金州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2014年度金州新区区管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以《金州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大金工委办发〔2014〕15号)及《关于印发〈金州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及重点工程任务〉的通知》(大金生态文明办发〔2014〕1号)为准,百分制计算,根据新区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方案中生态文明建设所占分值,核算最终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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