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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发区法院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监督联络工作落到实处

信息时间::20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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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开发区法院自去年以来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监督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共十九条,具体明确了工作责任、工作原则和工作内容,使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工作进一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建立健全监督联络的工作机构。我院将监督联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专门成立了监督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以督查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和推动监督联络工作。
    第三,建立与人大代表的定向联络制度。指定联络员与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实行结对定向联络。要求联络员主动走访联络对象,每年必须与每个联络代表会面一次以上,及时向联络对象通报法院工作,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第四,完善直接与各街道人大工委的联络机制。将与各街道人大工委的联络作为加强监督联络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对每个街道指派两名法官作为联络员,各联络员要定期走访街道人大工委,积极推动与街道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工作。
    第五,健全重要工作事项通报制度。通过召开会议、编发专刊以及定向信息发布等形式,及时通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人民法院工作情况。
    第六,拓宽沟通联络渠道。通过建立代表委员微信群、开通联络代表委员电子邮箱、向代表委员发送短信等新形式,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信息,主动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监督。开通代表委员来信绿色通道,对注明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的,由副院长以上领导亲自阅处,并及时回复代表。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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