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琳 姜荷)日前,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彰100个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299名先进个人。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荣获“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在金普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人社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新区人社局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持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机制,联合党工委组织部、总工会、企联、工商联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以和谐打基础、求稳定、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广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局面。
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机制,实现党建引领企业发展。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制”,形成“3+X”工作机制,建立和谐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持续加强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开展系列暖“新”服务活动,同时积极发挥“两新”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关心关爱、协调解决职工群众困点难点问题,稳定职工队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坚持职工利益和企业利益“双维护”。推行民主管理,变“为职工做主”为“让职工自己做主”,切实保障职工话语权。推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建立智慧人社服务平台,让群众少跑腿;创建“服务在您身边办”服务品牌,实现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20项高频事项向街道社区延伸,持续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挖掘服务潜能。
坚持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双调节”。定期召开工资集体协商调研座谈会,确定区域工资调整指导线;打造“金普人才谷”人才线上服务平台,设立“人才会客厅”、国际人才服务港、高层次人才服务岛,开展“北上广深”东北籍人才对接系列活动,为新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坚持企业创建和区域创建“双推进”。大力倡导“工匠”精神,培育和谐理念,树立先进典型。3年共选树29名“金普工匠之星”和232名“金普工匠能手”,累计发放奖励580万元;荣获辽宁省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2家,金牌调解员3人;59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各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同时,新区人社局聚力根治欠薪顽疾,成立专项工作专班,采取“345”工作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历年国家、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均获评“A级”。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通过仲裁案件“立前调”工作机制,有效破解劳动争议案件增长快、法律程序长、跨部门协调难等突出问题。打造“阳光仲裁”品牌。在省内率先推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云庭审”,实现云端在线审理和调解。
此外,探索劳动争议调解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新区人社局、基层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共同建立区级、街道、社区三级“劳动争议+网格”工作模式,5000余名街道(社区)网格员全天候排查,并设置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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