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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区开展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信息时间::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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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郭红阳)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第四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维木带队,对金普新区贯彻实施《大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新区党工委委员刘文锋、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长毅陪同。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杏树屯中心水厂、德泰自来水公司、北大河水库及青山水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并在青山水厂召开座谈会,听取新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工作报告,同时进行问卷调查。执法检查组成员在座谈中从做好节水宣传、中水利用、加强水资源保护等方面提出建议。 

  据了解,新区属严重资源型缺水城市,全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078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07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16。全区现有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42条、水库45座,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平均地表水开发利用率达到44.3%,超过国际公认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40%的警戒线。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全区水资源总量呈现逐步减少趋势,近10年来,平均来水量减少约30%,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越来越大。2018年,全区供水总量28605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5486万立方米,占54.1%;地下水8667万立方米,占30.3%;中水回用、海水淡化供水4452万立方米,占15.6%。全区用水总量28605万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2044万立方米,占7.2%;林牧渔畜用水4456万立方米,占15.6%;城镇公共用水1569万立方米,占5.5%;居民生活用水5985万立方米,占20.9%;工业用水14170万立方米,占49.5%;生态环境用水381万立方米,占1.3%。为贯彻实施好《大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新区抓好宣传学习、完善政策体系,科学规划、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水资源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严格管理监督、完善机制和制度,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针对一些地区产业布局与当地水资源的承载力不相匹配、影响水环境的问题点多面广等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新区将坚持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与管理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责编: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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