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大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养老服务加快发展的若干的意见》(大政办发〔202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大连金普新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实施意见》。
为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将《大连金普新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实施意见》发布在大连金普新区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截至公示期满,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大连金普新区民政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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