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和《辽宁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辽民发〔2024〕5号),准确把握、抓细抓实新区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关键环节,进一步促进老年助餐服务便利可及、增进老年人福祉,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大连金普新区民政局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为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将《大连金普新区民政局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发布在大连金普新区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截至公示期满,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大连金普新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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