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保证我区城市更新管理制度与上位城市更新管理制度的政策一致性,构建完备我区的城市更新政策,保障我区城市更新行动快速推进提供政策支持,根据新区管委会工作部署,我局起草了《大连金普新区城市更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我局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在大连金普新区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没有收到群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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