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金普新区城市更新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
为规范金普新区城市更新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新区城市更新工作实际,我局会同新区财政局起草了《大连金普新区城市更新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我局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在大连金普新区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没有收到群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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