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住房建设标准不断提升的发展趋势,满足人民“住好房子”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居民“获得感”,符合建筑设计精细化、多样化管理需求,在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基础上, 新区自然资源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参照《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筑设计多样性空间增值利用规划管理有关规定(试行)》制定《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筑设计多样性空间增值利用规划管理有关规定(试行)》,适用范围为住宅项目(70年产权居住式公寓参照住宅标准执行)。
为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该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反馈同时请留下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9日。通信地址: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金普新区马桥子街道华堂大厦)306室,联系人:耿子涵,联系电话:87560031。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附件1: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住宅多样性空间增值利用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附件2: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住宅多样性空间增值利用规划管理有关规定(起草说明).docx
责编: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