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信件的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并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来信地址:大连金普新区金马路197号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529室,请在信封上写明“关于促进数谷经济区产业发展金融专项政策(试行)意见函”字样。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日。
附件: 关于促进数谷经济区产业发展金融专项政策(试行).doc
责编:财政局
关于对《关于促进数谷经济区产业发展 金融专项政策(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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