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市、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定期确定、公布当地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切实加强地价管理。已经确定基准地价的市、县,要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的规定,金普新区对全域统一的国有工业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进行了整合更新,草拟了《关于公布大连金普新区全域统一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为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关于公布大连金普新区全域统一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1085566757@qq.com,或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反馈同时请留下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3月5日。
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堂大厦309室。
联系人:张亚军,联系电话:87565016。
附件: 关于公布大连金普新区全域统一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附件: 关于公布大连金普新区全域统一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附图.pdf
附件: 关于公布大连金普新区全域统一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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