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金普新区城市更新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新区城市更新工作实际,我局会同新区财政局起草了《大连金普新区城市更新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大连金普新区城市更新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tianbin1970@163.com,或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新区财政局(反馈同时请留下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9月8日。
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97号516室,联系人:田斌,联系电话:87922082。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更新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docx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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