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时间:2026/3/18
诉求内容:您好,请问幼儿园大班免托费,是否有年龄限制?如办理了延缓入学并继续上幼儿园是否还可享受免托费政策?如不能,孩子有残疾证,可否依据《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免除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政策的通知》(辽财教〔2019〕185号)办理免除呢?
答复时间: 2026/3/24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大连市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大教发〔2025〕19号)及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学前免补政策申报标准要点如下:免补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出生,且在本区公办幼儿园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如果缓学了一年,是否还能享受大班免补目前未接到相关通知;目前,幼儿园已经开始发布3月份困难补助通知,请及时关注。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答复单位: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责编:诉求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