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荔娜 通讯员 孙世伟)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10月29日,大连自贸片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推出口岸危险货物“谎报匿报四步稽查法”和取消口岸危险货物“包装两证”核销两项创新举措。这是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大连海事局,针对口岸危险货物监管领域,按照既能“放得开”、又能“管得住”的事中事后监管思维,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两项创新举措。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洪光出席新闻发布会。
所谓的危险货物“谎报匿报四步稽查法”,是通过搭建智慧信息获取和行政稽查链条执法模式系统,对口岸危险货物实行“智慧获取、信息核查、开箱查验、调查处理”四步稽查模式,这是对原有稽查制度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以往海事部门由于获取信息途径有限,对谎报匿报现象只能靠人工筛选信息的方式随机抽查,属于大海捞针,效率较低,并且无效开箱查验对普通货物的正常通关造成了一定干扰,增加了货主额外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实施“谎报匿报四步稽查法”之后,通过系统智能分析确认,不仅可以大幅度提高危险货物稽查的精准度,有效保障口岸作业安全和运输安全,并且可以大幅度降低对正常货物的无效查验比例。
在此基础上,大连海事局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简政放权,取消了危险货物“包装两证”核销。所谓危险货物“包装两证”,是指《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前者是对包装性能的检验证明,后者是记载批次及适用的危险货物名称和相应的鉴定结果。据悉,取消“包装两证”核销后,海事部门不再核销“包装两证”的分批使用情况,也不再收取包装性能结果单正本,而改为企业自主核销,海事事后抽查,结束了自1996年开始至今长达23年的核销制度。
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两项创新举措的实施,是大连自贸片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又一积极探索,对保障口岸安全生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企业获得感、改善大连自贸片区口岸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大连自贸片区将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继续在投资贸易便利化、口岸营商环境等领域加大系统化、集成化探索力度,加快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程,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新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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