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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营商环境,企业登记全域通办--金普新区开出全国首张由基层市场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信息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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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4月13日,全国首张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由大连市工商局正式颁发,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全国第一张私营企业营业执照,更是新中国经济发展建设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见证了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风雨历程和蜕变发展。30多年来,中国民营经济由“谈私色变”到允许在“有限范围内存在”;由“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鼓励发展”、“大力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30多年来,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金普新区通过不懈努力,使非公有制经济活力不断增强,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0.6%,高出全市29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6%;固定资产投资剔除个别项目影响,增长66.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1%,高于全市0.3个百分点。截至2019年9月份,金普全域累计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78961户,其中,第一产业5670户,第二产业19046户,第三产业154245户。

习近平同志指出,“激发市场活力,就是要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营造的环境营造好,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让企业家有用武之地。”“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多从管理者转向服务者,为企业服务,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019年10月,为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立足本职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推动投资便利化、行政精简化举措,响应金普新区招商引资浪潮年的号召,金普新区市场监管局谨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宗旨,以创新精神不断“找差距,抓落实”,立足金普新区营商环境再优化,市场活力再激发,以实际行动献礼祖国70周年华诞。
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战场和最前线,服务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新区市场监管局率先推出市场监管“金十条”,主要包含了企业登记时限改革、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主体资格条件、放宽企业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建立企业设立全域通办机制、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市场监管审批流程、提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服务水平等十个方面,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市场准许便利化为主线,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等措施,不断减少和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牵绊,最大程度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资兴业的信心与动力。

为确保“金十条”落地有声,彰显金普诚意,兑现惠企承诺,金普新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反复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集体对照法律法规开展可行性分析研究,决定以海青岛市场监管所为试点,逐步建立企业登记全域通办机制。并在十一国庆期间连续加班奋战,紧锣密鼓开展人员培训,审批环节软硬件调试等准备工作,使得新区海青岛市场监管所能够顺利发放全国第一张由基层监管所办理的企业营业执照,该举措标志着金普新区在全国率先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权限的一放到底,企业注册登记由原来只能在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单点办理,拓展到金普辖区各市场监管所多点办理,真正实现让投资人少走路,极大疏解企业注册登记堵点,大幅提升审批效能。  

海青岛市场所试点成功后,10月底前,金普新区全域12个市场监管所将全面开展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两种类型的企业设立受理、审核、核准业务。同时,食品(含保健食品)流通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小作坊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业务也均可在经营场所所在的市场监管所进行办理。

下一步,金普新区市场监管局还将根据即将颁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所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全面推进统一权责、统一流程,规范许可、规范监管、规范监管、规范服务、规范调解的“两统一、四规范”的工作机制。规范后的市场监管所将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及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管;承办简易程序案件及授权的一般程序案件;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多项职能,进一步让市场监管“零距离”为民、“接地气”惠企。



责编:系统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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