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荔娜 通讯员 鲁俊林)日前,大连自贸片区评出《大连自贸片区鼓励自贸创新十条措施(试行)》发布以来首批建言献策获奖单位及个人,每条给予2000元资金奖励。
自8月14日《大连自贸片区鼓励自贸创新十条措施(试行)》(即自贸创新“金十条”)发布以来,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大连自贸片区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收集到近300条建议。经过认真梳理和严格评审,依据《大连自贸片区鼓励自贸创新十条措施(试行)》及《自贸创新奖励政策评审认定办法》,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评审认定其中的20条建议具有一定的创新和实施价值。按照政策,每条奖励2000元。
这20条建议涉及领域广泛,针对性强,创新点突出。其中,涉及贸易自由化4条,海关监管模式创新3条,新商业模式、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跨境电商4条,金融改革创新2条,标准化体系建设2条,放管服改革4条,人力资源管理创新1条。
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表示,如果这些建议落地实施并形成市级以上案例的、纳入全省复制推广的、纳入全国复制推广的、对引入重大项目起决定作用或形成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将分别追加奖励到2万元、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下一步,大连自贸片区还将深入研究论证、持续跟踪推进上述20条建议,并充分用好自贸创新“金十条”,广泛吸收借鉴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扎实推进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各项任务,全力推动大连自贸片区高速度、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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