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管委会,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直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况,新区管委会决定调整各部门权责清单事项189项,其中取消行政职权54项,增加行政职权135项。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清单规范行使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自调整通知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申请调整权责清单。
附件:金普新区各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
附件: 金普新区各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pdf